531X133PRUAPG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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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厂用电源系统控制的要求是:

在机组启动时通过启/备变向厂用负荷供电;在机组正常用电时,由厂变供电并经低压厂变向400VMCC低压负荷供电以启动机组所必需的辅机;在厂用电消失时,为了保护设备和系统的安全,厂用电快切装置应快速将厂用工作负荷自动切换至启/备变;当确认保安段母线失压后,应启动事故备用柴油机供电以保证设备安全。

依据以上控制水平的要求,电气监控纳入DCS技术的要求是:

(1)发电机系统能实现程序控制和软手操控制使发电机由零起升速、升压直到并网带初始负荷。

(2)厂用电系统能按启动/停止阶段和正常运行阶段的要求程序控制和软手操来实现。

(3)能实时显示和记录上述发变组系统和厂用电系统的正常运行、异常运行和事故状态下的各种数据和状态,并提供操作指导和应急处理措施。

(4)单元机组(炉机电)实现全CRT监控。